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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西藏自治区2006年重点科技项目指南》的通知

为进一步明确我区科技计划支持的方向和重点,选准科技项目,切实发挥科技计划资金效益,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科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1344”的科技工作思路,制定本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干部大会精神,坚持以农牧业科技进步为基础,以引进、吸收、应用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为重点,提高科技为“三农”服务,为特色产业服务的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科学和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原则。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有限科技资源,重点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增加农牧民收入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

2、突出特色原则。注重特色资源的研究开发,为发展特色经济提供科学和技术支撑。

3、坚持效益原则。发挥科技计划资金的最大效益,切实体现科技成果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增加农牧民收入的促进作用和引领作用。

4、资源整合原则。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充分发挥现有科技资源的作用,优先支持整合资源实施的项目。

二、本年度重点支持的领域

(一)       高原特色农牧业发展及产业化研究

1、农作物新品种选育,重点支持青稞、油菜和果树新品种选育和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引进与研究开发。

2、特色畜牧业生产技术研究,重点支持牦牛半人工舍饲综合技术研究和适宜阿里、那曲等高寒牧区生长的牧草品种示范种植。

3、农作物、畜禽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研究,重点支持畜禽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研究。

4、农牧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集成和组装,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重点支持具有经济效益、能够带动特色产业发展和增加农牧民收入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

5、星火计划: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星火技术密集区新产品研究开发,重点支持星火富民科技项目。

(二)社会发展领域

1、藏药现代化和高原医学研究,重点支持名贵濒危藏药材人工种植基地建设和藏药材标准化研究。                                                                                            

2、太阳能热利用及供暖技术研究和风力资源开发利用研究。重点支持适应牧区的新型太阳灶制造技术和沼气池发酵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3、高原特色生物资源应用技术研究,重点支持林下资源的人工种植技术研究。

4、高原生态与环境保护技术研究,重点支持防沙治沙技术研究。

5、科技条件平台建设,重点支持科技信息平台建设。

(三)软科学研究

科技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和谐社会建设与循环经济发展,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技政策环境等研究。重点支提高科技为“三农”服务能力、促进农牧民增收的对策研究,科技对经济建设支撑作用评价研究,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激励政策研究,民营科技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政策研究等。

(四)招投标项目

1、牦牛半人工舍饲综合技术研究与示范

2、适应牧区的新型太阳灶制造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三、项目申报要求办法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并有固定研究场所、必要的配套经费和研究力量的单位均可申报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报的2006年自治区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不予受理:

1、有在研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尚未验收结题的(不含结转项目);

2、承担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情况的;

3、承担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没有按照有关项目管理制度提交项目执行情况的;

4、承担国家或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执行任务的。

(一)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要按照申报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书格式从自治区科技厅综合科技信息网(www.tibetsti.gov.cn)下载“项目申报书(word文档格式)”和“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软件。

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内容应力求完善、表达完整、叙述准确;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注释;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内容过于简单,不能说明项目情况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应附项目《查新报告》。

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要翔实、合理。自治区科技厅资助经费是项目的补助经费,科技项目原则上要有一定比例的自筹经费。

(二)申报办法

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

2006年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采取电子数据申报与书面申报(必须是word文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后(电子数据不要求盖章),按照归口管理部门(地区科技局或区直部门)的具体要求,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查。

归口管理部门将申报数据导入到“西藏自治区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在申报书电子文档上签署意见后,将推荐项目的申报书电子数据传到自治区科技厅。同时,将推荐项目的申报书书面材料和项目汇总表(盖章)一式四份分别报自治区科技厅各有关业务处室。

(三)项目受理时间

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20051230日。

四、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农牧处:科技计划中农牧业领域项目、星火计划项目(电话:089168168486836973

高新处:科技计划中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电话:089168230416836039

政策法规处:科技计划中软科学研究项目(电话:0891-6822961、6831972)

本指南同时在西藏日报和自治区科技厅综合科技信网(www.tibetsti.gov.cn)公布。

五、本项目指南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

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219.151.38.78/

                                           西藏自治区科技厅